目前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行的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,何时能扩面实施?
据福建厦门市人社局网站4月3日消息,厦门市人社局在答复相关建议时指出,人大代表提出的“加快落实区级(含区级机关)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级并行”的建议也是我们翘首期盼的。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,建议中组部、人社部尽快完善出台措施,或者允许副省级城市先行试点探索市、区属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。
厦门市人社局介绍,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>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21〕29号)精神以及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厦门市镇(街)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》(简称《批复》)要求,厦门市组织、人社部门高度重视,及时研究谋划,精心安排部署,全面摸底测算,有序推进镇(街)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。
厦门市人社局称,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《批复》,2022年5月10日,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实施镇(街)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区认真按照中央、省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实施,切实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,在制订方案、确定人选、落实待遇及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中,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,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,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职员等级,不得自行变更职员等级结构比例和晋升资格条件,不得超结构比例晋升职员等级,不得一次晋升两个以上职员等级,不得违反规定确定职员等级待遇,坚决杜绝做选择、搞变通、打折扣现象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印发《区属镇(街)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》,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通过细致研究准备,全面启动镇(街)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。
截至2024年12月,厦门全市各镇(街)已完成276人的职员等级晋升工作。厦门市人社局最后介绍,厦门市自2022年实施镇(街)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以来,成效较好,促进了基层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。但由于中组部、人社部尚未出台正式的实施文件,一定程度地影响了试点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正常流动。从摸底数据看,厦门市管理岗九级聘任数占管理岗总聘任数61.33%,职级晋升“天花板”矛盾突出,推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实施呼声强烈。
公开资料显示,2021年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1〕29号)后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《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有关问题的答复(二)》(人社厅函〔2022〕15号),明确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实施范围为“县(市、区、旗)和乡(镇、街道)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管理人员。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(市、区),其党委、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不列入实施范围”。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导在全国动员部署会上强调,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属中央事权,须按中央统一部署组织实施,各地不得私自扩大范围。
早前,重庆也曾有人大代表反映,职员等级晋升改革后,乡镇(街道)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畅通、晋升空间大大提高。但此次改革暂未推行到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,具体改革时间也未明确。与此对比,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晋升空间有限,晋升的天花板无法打破。而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八级职员以上等级岗位有限,导致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不愿意向部门流动,还可能出现县级部门向乡镇逆向流动。
重庆市人社局后答复称,我们将积极向中央部委反映区县事业单位的期盼,密切关注国家改革动态,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高效推动县以上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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